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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土地公告(沪(松)征地告[2023]第119号)
信息来源: 发(fa)布时间(jian):2023-12-31 阅读次数:

上(shang)海市松(song)江区人(ren)民政府

征收土(tu)地公告(gao)

沪(松(song))征地告〔2023〕第119号

根据《中华人(ren)民共和国(guo)土地(di)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(min)共和国土(tu)地(di)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31230日(ri)上海市人(ren)民(min)政府以沪府(fu)土(tu)〔2023〕1364号批文批准征收(shou)集体(ti)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
一、批准征(zheng)收(shou)集体土地的机关:

上(shang)海市(shi)人(ren)民(min)政府

二、建设用(yong)地用(yong)途(tu):

轨道交通用地(上海市轨道交通12号线西(xi)延伸(shen)工程沪松公路站(zhan)-科技园站(zhan)中间风井(jing)2号)
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(zhi)范围):

上(shang)海市松江区,永强路以东,莘砖(zhuan)公路下方及以南。

四、被征(zheng)地单(dan)位和征(zheng)地面(mian)积:

1、松江区泗泾镇1054.10平(ping)方(fang)(fang)米,其中(zhong)农(nong)用(yong)地(di)1054.10平(ping)方(fang)(fang)米、建设用(yong)地(di)0平(ping)方(fang)(fang)米、未利用(yong)地(di)0平(ping)方(fang)(fang)米。
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054.10平方(fang)米,其中农用地1054.10平方米、建设用(yong)地0平方(fang)米(mi)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松(song)江区(qu)应(ying)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(zheng)地补(bu)偿(chang)(chang)安(an)置(zhi)方(fang)案(an)、征(zheng)地房屋补(bu)偿(chang)(chang)方(fang)案(an)、被征(zheng)地人(ren)员就(jiu)业(ye)和(he)保障方(fang)案(an)内容依法实(shi)施(shi)补(bu)偿(chang)(chang)。

特此公告。

联系(xi)电话:57745002监督电话:37735966

联(lian)系(xi)人:顾(gu)伟效 联系地址:松江区荣乐(le)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

上海(hai)市(shi)松江(jiang)区人民政府(盖章(zhang))

20231231日(r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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