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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土地公告(沪(松)征地告[2023]第120号)
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12-31 阅读次数:

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(zheng)府

征(zheng)收土地公告

沪(松)征地(di)告(gao)〔2023〕第120号

根(gen)据《中华人民(min)共和(he)国土地管理法》和(he)《中(zhong)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(shi)施条例》,20231230日(ri)上(shang)海市人民政(zheng)府以沪府土〔2023〕1364号批文批准征收(shou)集(ji)体(ti)土地。现公告如(ru)下:
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(ti)土地的机关:

上海市人民政府
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
轨(gui)道交(jiao)通用地(di)(上海市轨道(dao)交通12号(hao)线西(xi)延伸工程(cheng)场西(xi)路(lu)站(站本(ben)体(ti)))

三、征收(shou)土地(di)的位(wei)置(四至范围):

上海市松江区(qu),北沙港(gang)以西(xi),呈东(dong)西(xi)向布置(zhi)于(yu)莘松路北侧下方

四(si)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(ji):

1、松江区新桥(qiao)镇(zhen)61.30平方米(mi)(mi)(mi),其中农用地(di)0平方米(mi)(mi)(mi)、建设用地(di)61.30平方米(mi)(mi)(mi)、未(wei)利用地(di)0平方米(mi)(mi)(mi)。

以上合计征(zheng)收土地(di)61.30平方米,其中(zhong)农用地0平方米、建(jian)设(she)用(yong)地(di)61.30平(ping)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(fang)米。

五、本(ben)公告公布(bu)后(hou),松江区应根据区政(zheng)府确认的征地(di)(di)补(bu)偿安置方(fang)案(an)、征地(di)(di)房(fang)屋补(bu)偿方(fang)案(an)、被征地(di)(di)人(ren)员就业和保障方(fang)案(an)内容依(yi)法实施补(bu)偿。

特此公(gong)告。

联系电话:57745002

监督电话:37735966

联系人:彭立(li)高

联系地址:松江(jiang)区(qu)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

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(盖章(zhang))

202312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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