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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土地公告(沪(松)征地告[2024]第4号)
信息来源: 发布(bu)时间(jian):2024-04-26 阅读次数:

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

征收土(tu)地公告

沪(hu)(松)征地(di)告〔2024〕第4号(hao)

根据《中(zhong)华人(ren)民(min)共和(he)国土(tu)地管理(li)法》和(he)《中(zhong)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(tiao)例》,20240422日上海市人民(min)政(zheng)府以沪府土〔2024〕234号批文批准征收(shou)集(ji)体(ti)土地(di)。现公告(gao)如下:
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(tu)地的(de)机(ji)关:

上海市(shi)人(ren)民政(zheng)府

二、建设(she)用地(di)用途:

绿地(石湖荡(dang)镇(zhen)C34-03街坊(fang)北侧公共通道新建工程)

三、征收(shou)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
松江(jiang)区石湖荡镇,西至双(shuang)金(jin)公路

四(si)、被征地单位(wei)和征地面积:

1、松江区石湖(hu)荡镇136.70平方(fang)米,其中(zhong)农(nong)用地(di)0平方(fang)米、建设用地(di)136.70平方(fang)米、未利(li)用地(di)0平方(fang)米。

2、松(song)江区石湖(hu)荡镇新中(zhong)村金家村民(min)小(xiao)组130.40平(ping)方(fang)米(mi),其(qi)中(zhong)农用(yong)地(di)130.00平(ping)方(fang)米(mi)、建设用(yong)地(di)0.40平(ping)方(fang)米(mi)、未(wei)利用(yong)地(di)0平(ping)方(fang)米(mi)。

以上合(he)计(ji)征收土地267.10平方米,其(qi)中农用(yong)地130.0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37.10平方米(mi)、未利用(yong)地0平方米。

五、本公(gong)告公(gong)布(bu)后,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(fang)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(fang)案、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(fang)案内(nei)容依法(fa)实施补偿。

特此公告。

联系电话(hua):57740363 监督电话:37735966

联系人(ren):蒋连超

联系地址: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(hao)3号(hao)楼207

上海市松(song)江区人民政府(盖章)

20240426日(r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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