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(shang)海市松(song)江区(qu)人民(min)政府中(zhong)山街道办(ban)事处
公告
金(jin)炜、陆玮(wei)佳(jia):
你们(men)在上(shang)海市松江(jiang)区大塔路699弄21号302室存在擅自搭建建(构)筑物的行为。因通过《中华(hua)人(ren)民(min)共和国民(min)事诉讼法》规(gui)定的其他方(fang)式无法送达,依照(zhao)《中华(hua)人(ren)民(min)共和国民(min)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(wu)条(tiao)的规(gui)定,向你们公告送(song)达《权利义务告知书》(沪(松)中办告字(zi)〔2023〕第010396号(hao)),自发出本(ben)公告之日(ri)起,经过三十日(ri),即视(shi)为送(song)达。
特(te)此公告
附后(hou)文件:权利义务(wu)告知(zhi)书
2024年06月12日